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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

时间:2017-07-12

来源:未知

录入:黑龙江省牡丹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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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司法行为,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海林市院按照《关于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暂行规定》要求,及时有效的开展此项工作。目前,已办理该类案件2件2人,两起案件均在5日内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一方面,细化办案流程,规范司法行为首先成立轻微刑事案件审查组,由一名员额检察官、一名辅助人员、一名书记员组成。其次简化适用快速办理机制案件的审查报告,制作“表格式”审查报告,在认定犯罪事实的理由和处理意见的基础上,重点审查瑕疵证据。第三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管理,对于进入流程的案件,明确要求办案人在7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真正缩短办案期限。第四加强对法院的监督,对于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加快审结速度。
    另一方面,加强沟通,形成“快侦、快诉、快审”机制。为更好地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加强外界的沟通、配合,形成合力。注重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工作联系,明确案件办理流程,减少重复工作;同时全面加强法律监督,要求侦查机关针对所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及时启动快速办理机制,加快移送审查起诉;同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7天内审结并作出判决,形成共同推进“轻案快办”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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