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机制,强化队伍建设
时间:2020-10-26
来源:海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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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管理机制,强化队伍建设
——海林市人民检察院 宋丽萍
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民主法制化进程的加快,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切实建好建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关键是要以人为本,求实创新,狠抓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大局观念鲜明,执法公正文明,工作高效文明,自身清正廉明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海林市人民检察院 宋丽萍
一、完善班子建设,发挥队伍建设主力军作用。
领导班子建设是队伍建设的核心,只有优秀的班子,才能带出优秀的队伍,开创一流的业绩。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我院始终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龙头和关键,结合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创一流检察院工作的要求,坚持落实抓学习、强素质,夯实和谐的思想基础;抓班子、带队伍,夯实和谐的组织基础,极大推动了全院的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首先,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自身素质。所谓强将手下无弱兵,只有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卓越的领导班子,才能造就和培养出一流的检察队伍。为此,一是强化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实效性,要使政治学习形成制度,切忌走过场,图形式,或工作忙了撒手一边,工作闲了敷衍。二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领导班子处在业务领导地位,必须时刻加强业务学习,除娴熟掌握各种法律法规外,还要广泛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等,要通过办案实践,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三是注重学习交流与考察,通过学习先进检察院的先进经验,开阔眼界,拓宽思路,不断提高领导能力与决策
其次,加强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合则有力,分则软弱,民主集中制建设搞好了,班子才能坚强有力,整体效能才能发挥出来。一是坚持党组和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二是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发扬实事求是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班子成员各自做好分管的工作,不越权处理事情,不相互拆台。三是坚持团结,发扬谦虚谨慎、团结友爱的优良品质,班子成员之间讲友谊,讲风格,讲党性,工作中多商量,多谈心。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亲和力得到了增强,形成了一个齐心协力干事业,坚不可摧的战斗集体。
第三,切实加强廉政与作风建设。常言道:“公生明,廉生威。”检察官的廉,很大程度上就是检察官的德,我院领导始终把道德立检摆在首位,突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励,严以律己,先正己身,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
第四,充分发挥班子的示范带头作用。领导班子不仅在工作上树立带头作用,还要在生活上和学习业务知识上起到积极带头作用。通过其卓越的人格魅力,优秀的业务能力和扎实的作风影响带动干警,努力形成一心一意干事业,齐心协力谋发展的大好局面。
二、把握发展的第一要义,明确检察队伍的建设方向。
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也是贯穿科学发展观的主题。不断探索检察队伍建设的新办法、新路子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要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检察队伍素质和能力决定执法公信力,提高素质和能力,培训须先行。要紧跟时代步伐,着眼于促进检察队伍的全面发展,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倡导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团队学习。特别要结合基层检察机关人员紧、任务重的实际,强化实战训练,在工作中有针对性地进行各种实战训练,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要更加注重强素质,更加注重覆盖面,更加注重实效性,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
(二)要加大选拔使用的力度,不断激发检察干警的工作活力。要坚持实施积极的人才战略。通过不拘一格选人用人,大胆使用有创造能力、有发展潜力、有工作实力的干部,为队伍的成长发展提供有利的环境。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不仅要有识才的慧眼,而且要有用人的胆识,知人善任,善于发现人才的优长和特点,用好办法、好招数确保各类优秀人才的有效使用,努力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能的良好局面。要完善人才使用的机制,坚决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人才选拔机制,促进检察人才脱颖而出。
(三)要加大共同发展的力度,不断营造检察文化的和谐氛围。要坚持从精神、制度、物质等各个层面营造检察文化建设氛围,激励检察人员把个人追求与检察事业结合起来,实现个人与组织的共同发展。
三、健全管理机制建设、完善检察机关队伍建设
创新管理机制,是检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践证明,不断创新检察队伍管理机制,向管理要战斗力,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是新形势下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院通过实施人事制度改革,机构整合,动态量化考核等一系列措施,以制度管人,以机制激励人,运用控制论、系统论、信息论等现代化的管理理念,积极探索规范化建设的规律和实现途径,遵循“由制度层面,到机制层面,再到文化层面”的管理思路,不断推进规范化建设步伐,着力营建了全员干事创业的氛围,有效激活了队伍,提高了检察工作水平。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机制和人文关怀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一是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制度,并进一步将竞争机制引入到职务的晋升和主诉、主办检察官的聘任,从而逐步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功者奖、过者罚、劣者出”的竞争激励机制,切实创造一种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环境。二是通过从优待检和科技强检,努力保证办案急需装备,科技设施和教育经费投入,逐步配备与业务工作相适应的交通、通讯、视听、微机等设备,增强检察工作科技含量,通过逐步改善干警工作生活设施,营建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实行工作任务动态量化考核,建立与干警利益相挂钩的奖惩机制。一是签订目标责任书,量化分解工作内容,充分发挥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二是制定相应的目标奖惩机制,实行目标动态管理,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将目标责任与奖金发放、干部任免相挂钩,建立奖罚分明的目标激励机制。对工作表现好成绩突出的人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那些不负责任,给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给予扣发奖金、免职等处罚。
(三)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廉政建设力度。一是健全廉政规章制度,形成廉政建设规范化机制。做到用制度规范人,用纪律约束人。二是健全监督制约网络。完善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健全群众性监督网络,不断拓展检务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首办责任制,健全方便群众举报的各项制度;虚心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向社会公布检察人员监督电话,完善案后回访、办案监督卡等制度,加强与发案部门的联系,把监督工作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延伸到干警家庭,使检察机关和干警的执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保证执法的廉洁和公正。
(四)合理因院整合,挖掘内部潜力。因院制宜搞好内设机构整合,是有效缓解当前基层检察院干警总量少,人员结构不合理,最大限度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良策。基层检察院应结合本院特点、结合当地实际,本着业务相近,职能相近出发,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对原有内设机构进行整合。应通过整合使人员结构得到改善,受案能力、办案效率、案件的质量相应地得到迅速提升。
四、履行职责、执法为民、促进队伍整体建设
我院坚持不懈地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坚决维护司法公正,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过硬队伍,打牢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基础,公正执法的要求就能够广泛落实,检察事业发展就会更加坚实。
检察机关承担着打击刑事犯罪、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因此,深化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是提升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的决定性因素。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一支检察队伍来说,是否能“善其事”,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能,关键就在于检察队伍的素质,要达到基层检察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基本要求,就要始终注力于“提升领导力、强化执行力、增强凝聚力”等措施。
同时,要坚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切实抓好人才兴检工作,把实施“人才兴检”战略作为检察机关的第一战略,在大力引进人才的上,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高度重视“潜在”人才的开发,最大限度地挖掘检察干警的潜能;破除“官本位”思想,及时、果断地把各类人才选拔出来,用到最合适的岗位;要树立培养和使用人才并重的观念,既重视使用人才,又重视培养人才,积极为人才搭建成长的平台。基层检察院要大胆探索创新,通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干警”、岗位大练兵等方式,为队伍素质的提高搭建平台。充分利用载体,力戒形式主义和“一阵风”,要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检察队伍的素质结构,培养出一批专家型、复合型、专门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