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检察院:强化沟通协作,打造“双行融合”检察监督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的新样本
时间:2024-07-11
来源:本站
作者:海林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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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健全自然资源领域行政监管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4年7月11日,海林市人民检察院会同海林市自然资源局举行《关于建立“双行融合”检察监督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签仪式并开展座谈。会议由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庚鑫主持,海林市自然资源局长姚立新和执法、耕保、矿管等部门工作人员,海林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庚鑫围绕《意见》的初衷和内容进行了着重的讲解。重点解释了“双行融合”的意义及该项工作立足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这项工作旨在更加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通过聚焦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紧密相关的土地管理类和矿产管理类的行政行为,建立精准、高效、畅通的衔接渠道,搭建起“公益诉讼监督+行政处罚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即“三位一体融合式监督”的协作路径,全方位、全流程、全要素的将行政行为纳入到法律监督视野中,可以切实提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姚立新表示,感谢海林市检察院能够主动联系,积极将检察职能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内容对接,增进两家沟通联系的同时,也探索为行政机关解决非诉执法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前几天,局里各业务科室共同研究了该《意见》,《意见》中列举的有关自然资源领域的41项行政执法内容,很精准,也的确是我们在执法中常见的问题。可以看出,海林市检察院对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内容做了深入的研究,也希望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能够增进双方联系,共同推动地方一些重大疑难问题的解决。
其他与会人员也纷纷表示,协作双方将共同落实好该机制,打破信息壁垒,构建共赢格局,为自然资源的保护提质增效,打造“双行融合”检察监督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的新样本。
与会双方就“双行融合”检察监督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衔接范围、聚焦领域、监督重点、合作方式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分析,明确了工作重点与具体措施,统一了相关法律政策适用标准,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双行融合”检察监督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的意见》。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强与海林市自然资源局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深入推进检察监督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衔接工作,提升监督效果,形成整体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