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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12-16

来源:海林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延平

录入:方媛

审核:孙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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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2日在海林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艳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一)优化服务大局方式,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牢固树立没有经济发展就没有检察工作发展的理念,深化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整治,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时代需求。一是优化营商环境窗口服务。深入开展“窗口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践行“四零服务”承诺,以减环节、减程序、减时限为核心,检察服务大厅制作了通俗易懂工作流程图和一次性告知单,再造优化工作流程。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利用智慧海林平台、智能检务服务微信平台,实行窗口和网上服务并行创建,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检察服务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借助“法治建设年”活动,依法打击非法经营、金融诈骗、制假售假、走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6人、起诉6人,努力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加强对破坏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专项监督,利用“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1件。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民生服务。注重听民意、解民忧,制定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组织干警深入8个乡镇80个村屯开展调研和法律服务,发现刑事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件。注重保民生、暖民心,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对5户贫困村民提供养殖资金等多项救助和帮扶,已脱贫4户。在爱心帮扶活动中,向特困职工、困难党员和困难学生提供救助资金1.5万元。
    (二)坚定不移严惩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把维稳作为第一要务,严格落实“坚决、准确、依法”的原则,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一是聚焦平安海林建设,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为提升办案效率,按照顶层设计,探索实行了“捕诉合一”模式,将逮捕和公诉两个部门整合后,共批准逮捕75件95人,不批准逮捕6件13人,提起公诉136件170人,不起诉7件9 人,批捕和提起公诉的时间分别缩短了12.3%和12.4%。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办理黑恶势力案件2件12人。二是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加强信访接待规范化建设,主动提供信访指南和人性化服务,采取约访下访、网上视频接访、举报专线电话等方式,引导当事人依法律、按程序表达诉求。坚持重要时期和重要会议实行检察长带班制度,着力解决控告难、举报难、申诉难问题,尽最大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8件次,司法救助2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继续保持涉检信访“零进京”。三是推进刑事诉讼改革,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检察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员额检察官依据权力清单、岗位职权说明书办案,实现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模式。重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了轻微刑事案件审查组“海林模式”工作方案,全过程简化轻微刑事案件诉讼流程和文书,扩大受案范围,使“海林模式”更具效率导向,共办理64件69人,同比增加10%。
    (三)深耕监督主责主业,规范司法提升公信。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彰显检察机关在推进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监督立案2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建议撤案1件;提前介入公安侦查13件,纠正漏诉5人,纠正违法5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对2名未交付执行的罪犯,及时督促收监执行;对133名社区矫正对象执行的动态监督;对7名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二是强化民事行政监督。适应《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改新要求,运用多元化监督手段,积极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办理不服同级法院裁判案件11件13人;制发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1件;支持27名农民工讨薪起诉案件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终结审查1件,努力维护司法权威。三是强化外部多元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专项工作2次,报送政协提案3件。深化检务公开,积极开展检察主题开放日、代表委员联络活动3次,邀请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努力提高司法透明度。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检察新媒体,及时向社会推送检察工作动态。
    (四)积极争取理解支持,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作为新的重要职能,我院牢牢把握内在规律和基本要求,依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一是主动探寻线索全面给力。强化“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监督理念,组织召开了由人大、政法委、市场、卫计、环保部门参加的“三个专项”公益诉讼联席会,达成了一致意见,树立共赢监督理念。借力“联络室+大数据”打造生态检察的“千里眼”“顺风耳”,在卫计局、环保局、市场局设立检察联络室,形成了工作联动、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与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二是突出监督定位牵头聚力。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了“三个专项”公益诉讼百日攻坚战,对全市3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摸底调查,开展了一级、二级水源地保护专项检查,在学校开学之际,与市场局对2所校园周边15家超市、餐饮店、个体托管等食品安全检查。共发现案件线索21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1件,公开宣告7起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促使被建议单位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好职责,三是立足专业办案精准发力。按照“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工作模式,实行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三检”合一。去年5月,在社会各届的关注下,办理了全省首例陈涛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此案陈涛非法占用的1047.2平方米耕地条件严重破坏,涉案地块复垦费用15万余元。该案的成功办理,为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起到了较好地示范作用。
    (五)深化全面从严治检,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强本领,转作风,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一是着力规范机关党建。以开展“三摆三比三争”活动为载体,发挥机关党建示范点作用,推进党建工作“五化”建设,建立了“三级四岗”责任清单,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坚持周五党员学习日和每月初“3+×”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向祖国表白、瞻仰曲波雕像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使党员达到思想清、宗旨强。二是夯实队伍建设根基。始终抓队伍促素能,制定了《大学习、大调研、大练兵、大提升活动方案》《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方案》等措施,开展了“领导干部上讲台”“春节学习周”、“海检论坛”自主教育培训,提升了队伍整体素能。组织干警到山东部分先进基层院考察学习,扩展了创新发展思维。坚持文化育检,建成了院史陈列室,开展了每月之星评选,干警创作的歌曲《我说海林》在牡丹江获奖,参加了省、市院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文艺汇演,进一步激励了干警的荣誉感和使命感。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称号。三是深化作风专项整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相继出台了多项纪律规定,在全院开展了“提神聚力、转变作风”、“先自律、重自强”专题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检察长检风检纪值周20次,干警的纪律意识有所增强。在集中开展检察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刀刃向内,认真查找队伍存在的精神状态不振、纪律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5项,并以干警陈志伟违法犯罪案件为反面典型,剖析问题危害,深刻吸取教训,促使干警“零违纪”。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市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与新时代的要求,与党和人民的期待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一是服务大局促发展的意识还不够强,对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研究不深、理解不透,没有形成具体有效的落实办法;二是法律监督促公正的能力还不够强,个别监督工作出现短板,监督的力度、范围、效果没有充分体现。三是履职尽责促提升的水平还不够强,干警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办案能力有限,阻碍了专业化发展进程。四是司法改革促质效的力度还不够强,分类管理机制和内设机构改革缓慢,加之检察官短缺,影响了司法改革深入推进。五是队伍管理促规范的还不够强,对干警的管理有时存在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特别是放松了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出现了个别干警违法犯罪。
    二、 2019年检察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9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各级检察工作会议和市委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深化“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这条主线,大力弘扬“深耕细作、务实重行、开拓创新、担当作为”四种精神,全面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不断强化过硬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在改革转型中持续健康发展,为平安海林建设和法治海林建设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讲政治,增强政治智慧,牢牢守住底线。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坚决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从严治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各项工作中,作为检察干警自我修养的根本要求和行为养成的根本遵循。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完善责任分工、分析研判、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和阵地管理,推动责任落地落实。
    二是顾大局,注重统筹兼顾,坚持实事真做。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把习近平总书记到黑龙江考察指示精神贯穿到检察工作始终,找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把服务大局的成效体现在检察职能中、体现在具体办案中。继续在深入推进“深化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出实招、见实效。围绕人民群众平安需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依托“大控申”工作机制,继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更加关注和主动服务保障民生,积极争取市委支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医疗废物清理”“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专项监督,共同推动公益问题的解决。
    三是谋发展,强化进取意识,善于开拓创新。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切实做到面上巩固、点上突出。不断强化侦监、公诉、执检、民行、控申、案管等检察职能,打牢基础、固好底板。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环境等方面的需要,拓宽创新途径,将创新作为引领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打造一批全市乃至全省检察机关立得住、叫得响的品牌亮点工作。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配套机制、内设机构改革和绩效考核机制,完善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退出及增补机制等;支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与市纪委监委的衔接沟通,研究线索检察环节案件收案、受理、交办等工作机制,形成规范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流程。
    四要重自强,加强学习调研,着力提升素能。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学习加强专业素能建设,结合检察官、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岗位特点和素质能力,分类开展立体化培训,不断提升专业化办案技能。要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创新的先进理念,转化为处理复杂问题的方法对策。大兴调研之风,持续抓好深入乡镇开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调研,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举措和办法,真正实现重点工作引领发展、调研成果丰富实践的价值。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强化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恪守法纪红线,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严管厚爱,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引向深入、落在实处。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我们将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重整行装、重塑形象,为推动海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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